股份质押不是一定为利空,即是否利空需要结合实际情况而定,股权质押是中性名词。股权质押效力包括出质人享有出资股权表决权、新股优先购买权、余额返还请求权;质权人享有优先受偿权、物上代位权、质权保全权;其他效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三条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基金份额、股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股权质押后,在解押前不能签订转让合同,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转让的可以转让。 根据法律规定,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解除股权质押需要的条件与材料有: 1、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申请人指定代 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