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不具有婚姻效力,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原配偶可以向法院主张财产返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共同财产。并且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离婚时一方不配合财产分割,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于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是均等分割,根据生产、
不离婚不可以分割一部分财产。 一般在不离婚的情况下是不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除非存在以下情况的,则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