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解除后经济补偿金,属于收入的一部分,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但是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以内的部分是免征个人所得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2、
1、医药费:根据医疗费发票确定; 2、营养费:30元/天 3、护理费:97.5元/天 4、伙食补助费:30元/天 5、误工费:本人工资×具体误工月数 6、残疾赔偿金: 城镇标准:23114元×20年×10%=
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