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的剥夺,又称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继承权是公民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而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非有法定的事由,非经法定的程序,任何人不得非法剥夺。只有在发生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犯有某种犯罪行为,或者其他严重违法或不道德行为的法定事由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才能依法被剥夺。 继承人在下列情况下会被剥夺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也不论是否受到刑事责任的追究,都丧失继承权。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继承权的确定方式:若二者之间形成抚养关系的,确定互相有继承权,就可以按照父母与子女之间法律规定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并且《民法典》规定了第一顺序继承人中
1、继承人如果放弃继承权,通常不需要再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2、法律依据:《民法典》 (1)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
1、继母有遗产继承权,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并明确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2、《中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