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最多休158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增加产假60天。
法律依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五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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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
正常产假98天,最高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
正常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依据: 《江苏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第十条女职工的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