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贵州人,我特别急一个事情,我是一名法律爱好者,这些天正在研究关于走私类案件。请帮助回答以下案例:李某三年前就离开了老家去广东珠海上班,他的上级指导他找非法渠道,隐藏黄金到香港,他就帮助寻找了非法渠道,前不久黄金在离开我国的时候,被警察发觉,共走私黄金6条,他也被公安机关以触犯了走私贵重金属罪带到公安局了。请律师帮忙回答一下,李某会定性为不是发挥主要作用的人吗?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依照你说明的案件情节,李某可能被认定为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律师解答
关于嫌疑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还需要详细分析案情后作出判断。律师解答
你好,遇到了什么麻烦律师解答
可以咨询,可以与律师沟通律师解答
这个需要面谈,详细了解一下案情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禁止进出口的制度。本罪的犯罪对象则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
新刑法对走私核材料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1、自然人犯此罪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3、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