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协议中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属于赠与行为。这个赠与行为不是单独的一个赠与行为,是结合了受赠人父母就解除婚姻关系、抚养权归属等一系列问题作出的一个利益情感平衡的行为,带有浓厚的特属身份关系行为,是依附于孩子父母夫妻关系解除的特殊赠与行为,既然是有身份关系的赠与,就不适用关于任意撤销赠与之规定。 2、即使双方没有及时按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将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也不能依据规定行使撤销权。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的,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如未发现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不受支持。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所谓精神损失费,也叫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公民因人格权受到不法侵害而导致精神痛苦,侵权人给予受害人一定的经济赔偿予以抚慰。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精神损失是夫妻共
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
1、我国法律没有规定离婚房产分给孩子。但如果双方就夫妻共同房产分给子女相关事项能够达成协商一致的,可以将属于夫妻共有的房产赠与其子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