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设置,改善改制企业党组织的建设 改制企业党组织的设置,不图虚名,不搞形式,应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具体要围绕“撤销、保留、联建、挂靠、组建”进行调整,合理设置。 (1)撤销。对名存实空不具备建立党组织的总支或支部应予以撤销。像市农垦场党总支、市农垦场机关党支部、市大修厂党支部已没有保留的必要,予以撤销。 (2)保留。对改制企业现有党员人数达到3人及以上,生产经营正常的企业党组织应保留。 (3)联建。对现有实际党员人数3名以下(不含自谋职业党员)改制为私营企业的党组织,按类似行业就近建立联合党支部。如农机销售公司与农机公司建立联建党支部;电镀五金厂与变压器厂建立联建党支部。这些企业党组织联建后,支部负责人由企业生产正常的党员企业主担任,以保证支部正常必需的活动经费。 (4)挂靠。对党员人数极少的改制企业,可就近挂靠党组织。如种猪场挂靠市良种场党支部;并由被挂靠党组织负责挂靠企业党建工作。 (5)新建。随着企业的发展,对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较好、党员人数相对稳定在3-5名以上的私营企业,可按规定程序,重新组建党组织。 2、理顺关系,改善改制企业党组织的管理 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政企、事企分开,现代企业不再像计划时代属于政府各部门的附属单位,他们是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单位,必须脱离原主管部门,根据企业平时工作关系和社区管理职能,理顺改制企业党组织管理关系。对改制企业在职党员的党组织,应划归经济贸易局党委管理;对改制企业离退休党员党组织应划归社区管理,如市农垦场老年党支部应划给城南社区党总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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