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呀律师,我是北京某房地产开发商,我一个月前收到了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法院传票,告诉我被起诉了,声称我司不按期限交房,要求我司支付保证金和违约金,但是其实这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是借贷的担保,两方2016年签的借钱合同协议书,是民间借贷纠纷,只不过在这之后我司还不上欠债,改了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起诉我司不按期限交房支付保证金和违约金合理么?此种情况会怎么判?谢谢啦
律师解答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