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法律问题,我母亲去世前立了一份自书遗嘱,承诺房子赠给我的姐,但是问题在于该姐小时候就过继于他人,法律概念上该姐已不是我的家人了,该自书遗嘱里头还有一句话,说该姐是监护人,那我想知道,该自书遗嘱法律认可么?这儿能否解释该我母亲那时是无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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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海南人,我父母婚内有2套房屋,写的妈妈的姓名。爸爸死亡后,还没任何自书遗嘱和公证处的遗嘱。然后,妈妈然后未经许可把上面所述房屋出售向其他朋友,我对上述这些完全不知道,我
1、一般是可以的,法律上没有明文禁止不能交由继承人保管,所以可以交给继承人。 2、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3、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还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因此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