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甘肃人,去年的时候,我有一批玉米需要走江中进行运输,经过兴趣爱好相同的人的介绍,与某水上运输公司约定了书面合同书,规定由该水上运输公司将该批玉米运输到目的港,且我已明确告知对方需要做好防雨措施,并写入了合同书中。该水上运输公司运输到目的港后,收货方查出该批玉米大部分已经淋湿,不同意收货,由此造成我巨大的损失。请教一下,作为运输人的与某水上运输公司需要承担损失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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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运输人需要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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