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呀,我想问一个涉及小汽车销售给别人但未登记产生车辆事故的问题,请抽空帮忙回答一下,拜托律师!我有一辆吉利汽车,登记在我名下,去年的时候,我由于手头紧,将这辆吉利汽车以7万元的价钱销售给我的一个老乡,双方签协议,我也将车辆交给他了。但未去交通部门登记。前不久,这个老乡在驾驶车辆时,产生了车辆事故,交通警察判定是全责,想请教一下,这种情况如果需要赔偿应该由谁承担费用?
律师解答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所以应该是你老乡承担费用。
律师解答
从你阐述的案情情节来看,对产生的车辆事故, 你不存在过错,所以你不需要承担费用。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天津人,我诉讼离婚,结婚后双方签了忠实协议,写明一方有外遇自愿放弃子女抚养权,并一辈子不许争抢子女抚养权,此种条款生效么?密云法院会支持么?但是吧确实是我对象自愿的,此种
写明任何这方提起离婚需要一次性付另一方1059840法院认可么?
我非常着急一个事情,我诉讼离婚,结婚后双方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写明任何这方提起离婚需要一次性付另一方1059840,这种条款法院认可么?基层法院会同意么?但是确实是双方自愿的,这种条
1.扶养人应是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公民或集体组织。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协议条款要完备,双方的权利义务要明确。 3.遗赠人处分的财产是否为个人所有,有无债务。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