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刑事案件律师回答吗?,大概几个月前我表妹在居住的老旧小区的步行道边玩,物业公司正在步行道边的电缆井进行施工,没有安装任何的警戒带和提示标示,我表妹就在电缆井跌倒了,导致左脚骨折,近亲属拨打999送到旁边的二级乙等医院治疗,用了治疗费等费用一共43103元,我们近亲属申请赔偿,但物业公司以其不是电缆井的所有人为抗辩拒赔。请问律师,物业公司的抗辩成立吗?谢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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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以其不是电缆井的所有人的抗辩不能成立,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其没有尽到管理责任,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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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在电缆井进行施工时没有安装任何的警戒带和提示标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你好律师,我想问一个农村建房施工争议的问题,想请律师为我分析一下。我是怀柔区的村里人,在2014年的时候,我要在宅基地里改建房子,请A为我承建,双方只是说好费用,没有合同。建好后
想问1个大案子,我是陕西人,前段时间我去我家旁边的一家综合商场购物,走到综合商场的入口时,突然综合商场的广告牌掉落下来,直接砸到了我的头部,综合商场的店主及时打急救电话将
抗辩,是抗击对方,提出辩解与说明。 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权利是否为请求权在所不问。而狭义的抗辩权则是指专门对抗请求权的权利,亦即权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