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 2.已经备案的离婚协议不能再修改:但双方可以再协商一致后另行补充或是变更离婚协议的内容,但不管是补充名变更,都需要双方签字同意,去公证也一样,必须双方都同意才有效。 3.仅有另一方的身份证、拿不到另一方的本人签字的:他不能单方修改协议内容。 4.如果是到公证处公证:会要求两人同时到场表示意见,即使一方因故不能到场,公证处也应以电话形式或上门征求意见。 5.修改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事,不用谁或哪个机关来允许或批准,只是他单方的修改无效。 6.如果想公证修改后的离婚协议:要求双方都亲自到场表示同意并签字才行。 7.离婚协议如果已经在民政局经领离婚证并备案:不会作废,只能是双方协商后补充或修改的问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协议书公证后,如果一方反悔,要对离婚协议的内容进行更改,如果另一方同意更改的,双方应当将重新签署好的离婚协议书到公证处按第一次进行公证的程序再次进行公证,才能生效。
如果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不违反法律规定,在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后,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
1.审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