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目前达到最新规定,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25天(其中2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延长检验、鉴定期限的情形下,事故车被扣的期限不应超过65天(其中60天的检验、鉴定期限加上5天通知取车期限);但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如果交警超过上述期限扣车,即为违法扣留。 2.法律依据: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 交警扣车的时间不应该超过30天,情况复杂的,最长也不超过60天。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 车主发生交通事故,交警扣车的时间,不超过30天,案情重大、复杂的最长不超过60天。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交通事故诉讼程序: (1)当事人向法院起诉; (2)法院受理该诉讼并进行立案; (3)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并通知被告答辩; (4)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5)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交通事故致死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判刑是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没有工作的误工费的赔偿天数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被侵权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至于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