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情况想要打听一下,我承租了大约11亩的空地作为种植地,主要种大蒜等蔬菜。大概几个月前下大雨,不远处的市政污水管线突然倒灌,非常多的废水流入我的种植地,将我的种植地全部淹没,从而土壤产生质地变化,造成我种的大蒜等蔬菜死亡,直接利益损失达9万元。我认为正是因为污水管线倒灌才造成我种植地的土壤产生质地变化,从而造成我的利益损失,律师我请教一下,我应该向谁主张权利?
律师解答
第一步是需要明确侵权人,也就是被告,一般市政的污水管线由排水公司或者是地方住建局等进行管理,所以你应该向该污水管线的管理责任方要求赔偿利益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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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用承租人的押金抵扣。 2.但是,可能会面临的问题是,如果押金抵扣完了该如何办?因此,在合同中应当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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