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除应符合一般股权转让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或受下列因素的限制: 1、有强制执行的依据。 2、执行时履行通知义务。 3、股权强制执行的范围应限于执行依据所确定的债权数额。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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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湖南人,我2020年3月跟屈某签了股权转让合同书,写明把我有的45%的股权转给屈某,写明屈某5日内转款支付我,但屈某根本没有转款支付我,也不配合我变名,到现在无法联系上屈某,我要
想问一个大案子,我2018年委托姜某代持某影视娱乐公司72774股股权,后来2020年姜某与太太签约了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现在登记在姜某太太的名下,我怎么把72774股股权要回来?我需
确实没有偿还能力的,应当与银行或者贷款机构进行协商,宽展还款期间或者分期归还。 贷的钱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1、如果贷款机构或银行起诉到法院胜诉之后,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