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职工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任何单位不得在职员怀孕、产假、哺乳期间,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而职工本人则可以在任何时候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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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了解一个大案子,我是台湾人,姑夫孩子殷某原系长沙XX单位员工2019年9月姑夫孩子被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姑夫孩子殷某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件事怀恨在心,1个月前某日7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限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限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能够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外,用人单位一般不能在员工发生工伤后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但员工可以自愿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给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