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烦问下律师,我姐姐自2015在黑龙江某经营金融的公司打工,是一名基层员工,这些天,他不但寻找客户投资,自己也投资了不少钱,后来他接到一起工作的人的QQ消息,让他去某个咖啡厅见面,他就按照约定去了,去了之后就被朝阳公安局带走了,据打听触犯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请问律师这是自首吗?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能否认定为自首,需要判断是否是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需要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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