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变更负责人需要什么资料 分公司负责人变更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 1、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须加盖本企业印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3、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4、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原件)和全部副本(原件); 5、隶属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的任免职文件(原件1份,可在申请书内填写); 6、分公司新任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验原件)。 二、公司变更登记程序 1、受理审查。 2、核准。 3、领取执照办理其他证件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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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 分公司属于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独立性,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没有自己的财产,并以总公司的资产
一般情况下只需要写一份撤诉申请书就行了。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
1、借款人基本材料 个人身份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个人名下资产负债情况资产清单:包括(房产、汽车、有价证券和个人投资入股情况;如有银行债务,请提供债务清单及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