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中的保证,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第三人与贷款人签订保证合同。保证合同一经签订即生效;二是第三人和贷款人、借款人共同签订担保贷款合同。担保贷款合同中有保证条款,或虽无保证条款,但第三人在“保证人”栏目内签名或者盖章,保证合同也即告成立并生效。三是担保人单独出具保证书,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最为典型的,是第三人在贷款人出具的格式化的“不可撤销保证书”上签名或盖章并交回贷款人。除此以外,第三人出具的具有保证性质的书面文件,包括信函、传真等,也属于保证书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贷款人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都应认定保证合同成立并生效。可见,保证是诺成性法律行为,保证合同一经订立即告生效,以上就是贷款合同生效的条件。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不生效,即使已经签订了贷款合同,只要贷款银行没有放款贷款合同就是无效的,只有在贷款人收到贷款以后才生效
我存在一个问题欲咨询,我跟谢某全部是北京某投资有限公司的股东,2020年8月我把自个儿10%的股权转谢某,但是吧谢某根本没有支付款项,谢某表示没有经过股东会同意的股权转让协议
没有过户的房屋赠与合同依然生效,但赠与的房屋未经登记不产生物权效力。享有产权的房屋所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房屋,可以将房屋赠与他人并签订房屋赠与合同。赠与房屋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