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山西人,我非常着急一个事情,我妻子是新疆一家信息网络科技的会计经理,去年的时候他们公司的主要股东给了他一个纸条,安排他按一个纸条上的发票抬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是主要股东安排的岗位职责,他就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合计有13张。年前的时候公安机关将主要股东和他一起带到派出所了,目前亲人已经从居委会拿到告知刑事拘留的通知说是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请刑事律师帮忙分析一下,他可以算是不是主犯吗?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依照你表述的情况,被认定为从犯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建议及时聘请刑事律师介入,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
律师解答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需要对整个案情进行分析,才能给出专业的法律建议。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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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