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子女的探望权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探望孩子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法定权利,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其行使该项权利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是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 但是,对探望权强制执行不能直接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而是通过罚款、拘留措施,强迫离婚不不让探望孩子的一方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男女双方签订孩子的探视权条款内容和形式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就有法律效力。 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
离婚后,父母双方可以共同抚养孩子,法律对此并无禁止性规定。如果双方能够对子女抚养问题协商一致,由双方共同抚养,法院一般不会干涉。 但在实践中,离婚后父母不宜在一起生活,所以
1、没有登记结婚,属于同居关系。如果女方终止妊娠,男方需要支付医药费。如果孩子出生,男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建议协商解决。 2、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