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该以总公司为被申请人申请劳动仲裁,但可以将分公司列为第三人。 职工与总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是总公司,劳动者与总公司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申请劳动仲裁的,应该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即总公司)作为被申请人。 如果与总公司签订了合同,但实际在分公司上班的,实际上属于由总公司安排到分公司工作,但这并不会影响到职工和总公司间的劳动合同关系。但因分公司可能与本案的处理有一定的利害关系,故职工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也可以将分公司列为第三人。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返还劳动合同。
这位朋友我来告诉你劳动合同住址变更怎么办吧:首先,要看您和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的约定。 其次,如果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中所规定的劳动条件的,您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并要求用人
劳动合同到期如果单位提出不续签终止合同,员工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劳动合同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可以申请办理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