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首先,你是以公司的名义写的,并且盖的是公章对吧。借公章打借条在这种情况下一般你是没有责任的,但是关键还要看你在公司是什么身份,如果你是管公章的人,以后公司找到你说这是你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