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事诉讼中,在法院立案后,对于必要共同诉讼人的追加,有两种形式。 第一、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 第二、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被告,法院对该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该申请无理的,则裁定驳回。如果认为该申请理由成立的,则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但该通知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七十三条: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通知其参加;当事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追加。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申请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申请理由成立的,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定罪免处会当庭释放吗?答案肯定是是可以的。具体理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
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