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财务实行委派制:在总公司下设置财务分公司,所有财务人员均由财务分公司委派,不受分公司经理管理,与分公司经理分别向总公司汇报,互相制约。 2、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置收款专户和费用专户,对于销售回款,必须每天上交总公司,禁止在花费收款专户的银行存款,分公司的日常开支,只允许在费用专户存款中支出,费用专户根据分公司的申请,经相应的授权批准,由总公司拨款。 3、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有三大本制度),使所有财务业务都有法可依。 4、加大内审力度,有专门的审计部,每年每个分公司至少要审计一次。 5、严格管理,对违规一定要不手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一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须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分公司和子公司由于出资不同各自的法律地位也不同,因此识别清楚对起诉非常重要,否则将搞错,将使诉讼在程序上败诉。那么分公司子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呢?为正
1、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原件 2、总公司的正本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5份); 3、总公司的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4、总公司的证正本复印件盖公章(3份); 5、总公司的章程(总公司登记档
分公司是与总公司或本公司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许多大型企业的业务分布于全国各地甚至许多国家,直接从事这些业务的是公司所设置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这些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