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劳动合同到期的,可以不续签劳动合同,但是不能立刻终止劳动合同,合同应当自动延续至女职工哺乳期结束。哺乳期结束后是否续签由单位和劳动者自行协商即可。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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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辞职终止五金一险的处理是: 1、职工流动就业参保缴费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可以转移接续,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累计计算; 2、职工离开本市,到其他地区就业
劳动合同到期,符合法定情形的可以自行顺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
单位不能以裁员或者无过错性辞退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职工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在本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