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刑事辩护律师帮忙分析一下,我是一家三级医院的副主任医师,去年的时候一位患者因为交通事故致使右胫腓骨粉碎骨折,到我三级医院医治,我使用三叶骨板为他进行了手术,然而手术后发觉三叶骨板畸形,致使患者需要二次手术。患者将我三级医院控告到审判机关,经检查该三叶骨板不合格,审判机关判赔偿患者12万元。我们已赔偿了患者。律师我问一下,因为医疗器械不合格致使患者损伤,三级医院赔偿后能否向生产者讨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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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 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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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详细说明案件情况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