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到5万已经构成“数额较大”标准信用卡透支不还的是否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透支信用卡不还款的,如果是明知自己无力还款而透支的,或者肆意挥霍透支的资金的,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行动建议: 1、个人理财必须掌握好一定的度,因为使用信用卡看不到人民币,使用者心里有一种不怎么在乎的心理,为此我们需要端正态度。 2、使用信用卡是为了方便你购物的需要,而不是过度的消费,一切必须在自己的经济能力范围之下。 3、持卡人不能消极对待信用卡逾期负债太多问题,如果长期逾期不还,不仅征信会有不良记录,还有可能被银行起诉,尽早解决尽早安心,如果不知道接下来怎么做,可以点击下方按钮联系,或者到平台联系专业债务法律团队。
法律依据:《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上门催债分为合法催收和非法催收两种方式,对于前者建议与对方诚恳协商,确立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对于后者,其往往伴有法律禁止的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这种情况下可以向相关主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