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优先于普通股股东以固定的股息分取公司收益并在公司破产清算时优先分取剩余资产,但一般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活动,其具体的优先条件必须由公司章程加以明确。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优先股股东不能要求退股,却可以依照优先股股票上所附的赎回条款,由股份有限公司予以赎回。大多数优先股股票都附有赎回条款。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如果是没有任何协议和情况下,每个按估算的各得到50% 1、房屋现在的价格50%, 2、车子现有价格50% 二、如果再有协议情况下这样分的 1、车子归属妻子 2、房屋现在价格——
房产证上有五个人的名字,现在父母写赠与协议无效。另外的房屋有单方名字,可以现在写赠与协议,有效,有协议就属于个人财产。女方只有权分割有她名字的房产,男方起诉离婚,可以聘请
应该依照法律程序规定,如果人去世前已经制定了遗嘱,那麽其死后就要按照之前制定的遗嘱分配遗留下的财产,如果没有立遗嘱,那麽就要根据法律依据按顺序继承遗产,分配遗产都是相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