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受益人) 根据贵方与(借款人)于年月日签定的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主合同)我行应借款人要求,特开立以贵方为受益人金额不超过(币种)(大写)万元的借款保函。 一、我行保证,在贵方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后,借款人将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向贵方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如我借款人未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我行将在收到贵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和借款人具有上述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后,以保函金额为限向贵方支付贷款本息 二、本保函的担保金额将随借款人或我方已支付的金额递减 三、如果贵方与借款人协商变更主合同,应事先征得我行书面认可,否则本保函即行失效 四、本保函不得转让,我行对除贵方以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不承担担保责任 五、本保函自开立之日起生效,有效期到。书面索赔通知和有关证明文件必须在上述期限内送达我行,否则我行在该保函项下的责任自动解除。 五、借款人按约履行付款义务,保函超过有效期或我行的担保义务履行完毕,保函即行失效,请将保函退回我行注销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欠条形成的原因则很多,可以基于多种事实而产生,如因买卖产生的欠款,因劳务产生的欠款,因企业承包产生的欠款,因损害赔偿产生的欠款,等等。实际生活及工作中,还有大量的因非法原因
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
贷款方:公司财务部内部银行 借款方: 借款方为进行__项目施工生产,向贷款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 人民币(大写)__佰__拾__万仟佰拾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