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江苏人,我家人是教育局一把手,两周前由于教师调动工作收钱被监察委留置了,一块儿还查出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家里东西被冻结了,调查人员说在朋友公司的股份总计约莫2667335,超出正常收入。多少是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想咨询一下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量刑是多少?谢谢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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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在法律上,新公司对原公司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不论转让时有所隐瞒,只要是真实发生的债务,新公司都应承担。新公司可以在承担后,向原法人起诉追偿债务。
1、债务人请求留置权人行使留置权 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2、紧急留置权的行
1、股份公司的股东大会有的职权包括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以及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