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法律性质 经济补偿金在性质上讲具有劳动贡献补偿和社会保障双重功能,其产生是基于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国家干预劳动关系的法律结果。 赔偿金则是指企业或员工因违反合同约定或因自己的故意或过失,给对方造成实际损失即构成侵权行为时,承担给付对方一定数量的金钱的责任形式,也成为损害赔偿。 2、构成要件 经济补偿金是法定的,因此其构成要件主要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赔偿金的构成要件主要有四个:一是当事人违反了劳动法律、法规;二是给对方造成了实际损失;三是责任方存在过失,包括故意和过失;四是这种过失与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3、责任主体 经济补偿金是国家法律强制的结果,其目的在于保护弱势的员工,所以经济补偿金的责任主体为企业,具有单一性,仅是企业对员工承担的一种责任,对于员工一方来见,不存在由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违约金和赔偿金的责任主体是双方的,在违约金或赔偿金责任产生时,由企业或员工向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金额计算 经济补偿金是国家法律、法规的直接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依据主要是《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47条的规定及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颁发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其中平均工资和连续工龄是计算经济补偿金的两个主要参数。 赔偿金的计算依据则主要是劳动部《违反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及《劳动合同法》第七章有关条款的规定。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
(一)关系主体的范围不同; (二)关系主体间的地位不同; (三)关系适用的法律性质不同; (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五)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到人身损害后,相对方承担的赔偿责任
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法律依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