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的户口因在用人单位工作而留在了单位的集体户口。所谓的集体户口,也是常驻户口,和一般的家庭户口是一致的,只是管理方法不同。在履行了“提前通知义务”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辞职后,企业没有权利将劳动者的户口打回原籍。 户籍管理是公安部门的职权范围,公安部门对于用人单位要求将其员工的户籍转回原籍的要求一般都不受理,所以对于这一问题不必担心。那么至于户口将落在何处,单位可能会主动要求劳动者自己寻找接受保管单位,劳动者也可以主动与单位协商,在找到新的工作单位之前继续挂靠在原单位的集体户口,或者与人才中介机构联系将户籍和档案挂靠在人才中介机构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携带二胎准生证(没有该证请到派出所登记)、结婚证、户口本、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到派出所办理。
非婚生子女则是在依法确立婚姻关系前或婚外行为所生的子女,虽然在出生形式上是合法婚姻和非法婚姻的不同产物,但其法律地位却是相同的。非婚生子女户口办理内容如下: 1)对于不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2014年11月20日中办、国办联合下发《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