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问一个案,我堂妹由于涉嫌吸收存款罪被被抓放在海淀看守所已经有2个月了,听消息是司法审计报告还未结束。我们亲属都知晓司法审计报告判定的吸收金额将直接决定结果。我堂妹的部分投资是她的业务经理挂单在她名下的,并不是她自己吸收的,且未获取任何抽成。我们亲属很忧虑这部分挂单吸收金额也计算在她名下。请教一下,侦查部门对吸收存款罪中的挂单吸收金额是怎样处理的?谢谢了
(注:以上咨询情节均为普及法律知识所虚构,如有违法违规、侵权、不实等内容请及时联系客服电话4006064626处理)
律师解答
吸收存款罪中的挂单吸收金额的处理,各侦查部门的做法都不同,还是需要看司法审计报告中的相关数据。
律师解答
对于挂单吸收金额,大概率会计算在被挂单人名下,需要资深律师提出意见与侦查部门进行沟通,才有可能降低数额。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异地起诉退回侦查是可以的,对于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如果发现犯罪事实认定不清楚,犯罪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具体的情况应当由检察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
补充侦查后发现新的罪行的,应当立案侦查(并案,同时,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全案不受补充侦查时限的限制。犯罪嫌疑人不讲
如果恶意透支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该罪的起刑点没有制定,但依据参考诈骗罪的起刑点应当为5000元。《刑法》第196条规定,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