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债务的承担方式为: 1、在该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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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违约,债权人要处置抵押物的,可以与抵押人协商将抵押财产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债权人可以对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法律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
双方离婚时如果未到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是一方的个人债务,则由一方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