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判断的标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没有特别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的有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离婚时一方的个人借条一般不是共同财产,如果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抚养子女的,是共同债务,需要进行共同承担,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
夫妻离婚财产首饰可采取的处理方式为: 1、若认定是婚前男方家给的聘礼,则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2、如果是女方家给的陪嫁首饰,属于女方个人财产; 3、如果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
双方因为财产分割问题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就不适合采取协议的方式离婚,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因为,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