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拼装车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公安部2008年发布的《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本规定第十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外,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九条,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拆面包车座椅的行为是违法的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甚至还会被扣留车辆。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
犯本条所定之罪,依其情节承担如下处罚: 1、生产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电器、压力容器、易燃易爆产品或者其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对违法行为人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效期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