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判决期限:普通程序审理的,6个月内判决;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立案之日起45日内宣判;第二审的,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人民法院发现案情复杂,需要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应当在审理期限届满前作出裁定并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及相关事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案件转为普通程序审理的,审理期限自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审理期间,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或者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第八十三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第八十四条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案件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裁定转为普通程序。第八十八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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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没有收到,如果是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判决书没有收到的,不能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行政诉讼一审若是适用普通程序判决时间一般为自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
想请教1个案子,民法典生效后,我预备调解离婚,好弄么?我们二位是2017年登记的,合法后有一个小孩子,当下不超过8岁,这种情形小孩子会判给哪一方?子女生活费怎么付?是一次性出还是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