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后缴纳罚款的期限是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并且应当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属于应当当场缴纳情形的,相对人应当当场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依法作出后,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予以履行。 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和行政机关批准,可以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七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 除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或者通过电子支付系统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遇到行政处罚程序不合法,根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是无效的。但是,关于我国法律也作出了新的规定,行政机关为了惩罚违法人员也可以作出新的处罚决定,这种情况也是
保证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的方法由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时必须查明事实。若是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同时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法律依据: 《
行政处罚没收的工具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法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人以及组织不得截留、私分。 法律依据: 《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