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是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除非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妻子需证明丈夫跟第三人借钱时明确约定该债务是丈夫个人所负债务,与妻子无关; 第二,夫妻两人婚姻存续期间约定财产归各自所有,这时一方所负债,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丈夫以个人财产清偿。 第三,如果丈夫欠的是赌债,或借钱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自己承担。 第四,丈夫跟外人串通,虚构债务的,丈夫自己承担。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按件收费收取 (1)无财产争议:6000元-20000元之间; (2)法律文书:600元-2000元之间; (3)律师见证:2000元-10000元之间; (4)代办公证:1500元-3000元之间。 2、民事案件收费 (1)一审争议标的
陪嫁的东西一般认定为一方财产。根据你表述,应属于婚前财产,不属于共同财产。就不存在分配的问题。 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