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债务人是指债务人的债务人,即民法理论上通常所称的“第三人”。 代位权诉讼涉及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的两个法律关系,需要考虑债权人、债务人、次债务人三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问题。次债务人的债务清偿能力具备与否,不影响债权人代位向次债务人行使清偿债务的权利,只要债务人的债权已经到期即可。代位权制度的设立目的即在于拓展债权人债权实现的责任财产范围,充实债权人一般担保的实力,使得在债务人既不清偿到期债务而又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下,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使所受到的损害得以补救。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录音遗嘱即立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遗嘱人可以用录音(含录像、光盘以及其他电子读物)的方式制作遗嘱。以录音形式设立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
我有一个疑惑想要问询一下,2018年8月有一日,哥哥赵某某跟伙伴赵某某聚餐时,听其伙伴赵某某说,其有渠道能捞看守所里的人,并帮其办缓刑。当时哥哥正好有个同事赵某某家的孩子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