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2011年10月,对方编造我的委托函,和拆迁公司签署了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同。签署了后,对方再一次编造我的委托函领取了房屋差价补偿金24245。但是我根本没有出过委托函,对方没有代理权限。我可以去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诉讼么?这北京市住宅房屋拆迁补偿协议合同一定是没法律效力的,此种情形会怎么判?
律师解答
合同纠纷,首先看属不属于专属管辖,不属于的话再看是否约定了管辖,若上述均无,则由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建议您找合同纠纷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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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啊,两方签约的离婚协议还需要北京市正阳公证处公证么?是由于离婚协议里写明老公把金盏乡地区的老破小归我,可但是我担心他不认,不是可以撤销赠与么?怎么保障我权益?我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