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律师,在维修现场已附加提示标示仍致使他人损害能否免除责任?案情是这样的,我土建工程企业在某胡同施工建设,有一缕铁丝放置在路边,为了避免伤害他人,我们特意在铁丝边上附加了提示标示,但是前不久仍然有一个本地人被铁丝绊倒致使右脚骨折,现在请求我土建工程企业承担损失,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调解,将起诉解决。律师请帮助解答一下,已附加提示标示能否免除责任?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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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你咨询的情况,已附加提示标示仍致使他人损害,可以减少你土建工程企业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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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方便说一下具体情况吗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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