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必须具备相应的条款才能成立并有效,合同成立至少包括当事人姓名或名称、标的和数量的条款,否则该合同不成立;合同的一般条款包括: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具备该些条款,在双方产生争议时,才能有据可依,否则无法追究违约方的责任。除上述一般条款外,不同类型的合同具有其特殊的条款,如租赁合同中的装修条款、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验收条款、建设工程合同中的工期条款等等。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你好有资深律师答复吗?我是新疆人,我近些日子购置一户房子,购置后才发觉是房屋所有人不唯一的住房,可但是签订的时租房中介告诉我这房子是满五唯一的,然后才发觉需要先转到女儿
没有办理自然人股东变名程序可以不再履行下去股权转让协议合同么?
咨询一下有律师回答咨询吗?,我购买了某经纪公司的股权,但是还未办理自然人股东变名程序,原本的自然人股东根本没有办理,但是我也参加了股东会,行使了资格,原本的自然人股东违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