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避不开买卖合同的签署。如果通过中介服务公司交易,正规的中介公司会提供格式性的合同文本指导双方填写。如果买卖双方属于自行交易,则需要自己拟定合同或者直接使用房管部门的提供的参考范本。无论是哪一种,首先都要明白签署合同的目的不仅仅是为了配合网签(备案)等行政部门的管理需要,也是作为双方协商内容的书面证据,在后期交易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能够有凭可证,有据可依。因此二手房买卖合同最基本的应当包含几方面信息: 一、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二、交易房屋的状况 三、房款及各项税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四、办理备案、过户、交房的各项时间 五、违约处理方式。上述几个方面是完善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应当缺少的基本条款,当然要根据每笔交易中的实际情况和买卖双方协商的内容去补充、细化。二手房买卖合同涉及的资金数额一般较高,从更好的保护自己,尽可能转移风险的角度考虑,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拟或者审核。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屋转让协议也就是转让合同,我国《民法典》对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1、须存在有效的债务。 2、被移转的债务应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同意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____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招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