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妆是女子出嫁时,娘家为新娘准备的结婚用品,如衣被、家具及其他用品。 嫁妆从古代开始就是女方的私人财物,又称“陪嫁”。现在,依照我国不少地方的民间传统风俗习惯,女方娘家陪送的嫁妆,依然认定是女方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而不是赠与夫妻双方的,是女方的婚前财产或属于女方所有的个人财产,而不属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后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都应归夫妻共同所有。 可是,虽然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但很多时候由于女方不能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嫁妆为自己个人财产,所以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情况也很多。 婚姻家庭律师表示:为了避免纠纷,夫妻双方可就嫁妆的归属问题提前将情况写明,在符合事实,双方承认的基础上签字。其次,女方可将自己购买嫁妆的消费单据留存,如遇离婚,这些都将是最有力的证据。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房子登记在谁名下?婚后双方是否有还房贷?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在法律上应当认定为是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应当
属于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被拆迁的房屋如果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还迁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产权是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