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对买方身份的要求严格,由于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此购房人必须是该村民集体成员,除法律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外,农村房屋买卖协议转让给非本集体成员,协议将被认定为无效。农村房屋买卖协议应当至少对以下几项内容约定清楚: 1、买卖双方的身份信息; 2、房屋的基本情况; 3、土地使用权性质; 4、房屋成交的价格; 5、房屋交付过户的期限; 6、办理房屋过户的税费; 7、违约责任; 8、关于纷争的处理。具体内容双方可协商拟定,若内容约定不明的,对合同约定产生争议时将产生举证困难等问题。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1、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无论是用一方的个人工资还
房屋转让协议也就是转让合同,我国《民法典》对合同需要约定的内容做出了规定。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1、首先写明双方的个人信息 2、写明事件的大致经过。 3、现(甲方)与(乙方)就死亡赔偿事宜,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死亡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