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对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理解,给你以下意见: (1)不要随意公布人家的信息,因为这可能涉嫌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将来可能使你自己很被动 (2)尽量保留她欠你钱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尽量让她给你写个欠条或者借条,注明借钱用途合法,也就是说不要写用作赌博之类,可能对你今后维权有利 (3)拿到证据再找她要钱,如果她说没有,可以和她协商以物抵债 (4)如果数额较大的,对方有没有偿还意图,想赖账,你可以考虑民事起诉她。数额巨大的,可以报警,因为她可能涉嫌诈骗。数额少的尽量协商解决,不要伤和气,因为你毕竟帮过她,好人做到底。以上供参考。
法律知识延伸阅读
我是香港人,我2018年达成协议离婚,我丈夫把东湖街道的老宅归我,但是始终还未过户,前些日子债权人诉讼我和丈夫民间借贷纠纷2966851,该欠款算是离前的,可是东湖街道的老宅归我啊,离
只要把欠款的原因、款数写清楚,欠款人签字就具有法律效力。谁欠谁,时间的起止,时间的累计,拖欠金额的累计,最后签章(如是个人,需按手印在名字、金额、时间上,还得全部按)。这样基本
在“债权形成基本情况”一栏中可以详细说明:债权人、债务人、保证人、连带权利人、连带义务人等的具体情况及债权的发生、变更、担保及保证、转移、履行、抵销、清偿或部分